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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同意张鹏举同学高水平实践成果 替代毕业设计(论文)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6-11-05浏览量:41

根据《taptap点点手机网版本科生高水平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设计(论文)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、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,拟同意张鹏举同学以高水平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设计(论文)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:2026年11月5日—2026年11月10日(共4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2026年11月10日17:00前,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,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。

学院联系人:乔立安 地点:知行楼119办公室

学校联系人:范永红 地点:行政楼406室

附:钱学森学院高水平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设计(论文)信息公示表

钱学森学院

2026年11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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